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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違規日期
- 2020/0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辦理事業單位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6:0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稽查時,於該廢棄物貯存區發現沾有有機溶劑之廢棉手套、廢布,另該公司使用松香水,使用後廢液貯存於廠區內,惟前述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查該廠廢塑膠(D-0299)、廢電線電纜(D-2601)已有產出,惟未上網申請廢棄物產出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次查該公司產出之廢棉手套、廢布及無機污泥(D-0902)、廢油漆、漆渣(D-1701)、非有害廢集塵灰未分區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上違規情事經該公司代表人林祚勗確認無誤。3.請該公司加強員工垃圾分類教育訓練。4.以後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自立一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自立一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