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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100002
- 處分日期
- 2017/10/06
- 違規日期
- 2016/07/25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丙烯腈」之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間至105年5月17日止,查該公司輸入之「丙烯腈」於105年5月份網路申報運作紀錄尚有483.395公噸寄倉於宏恕倉儲台中港油庫貯存,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示,貴公司於許可證有效期限內輸入「丙烯腈」並寄存於「宏恕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油庫」,惟未於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前辦理展延或將剩餘「丙烯腈」使用完畢,另查貴公司現持有之「丙烯腈」使用、貯存登記文件,無登載「宏恕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油庫」為貯存場所,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登記文件登載事項運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五六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