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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27
- 處分日期
- 2023/06/19
- 違規日期
- 2021/03/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產出之廢口罩曾於110年1月間清除,惟未於清除前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且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永輝路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永輝路九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