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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文號
41-106-01109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違規日期
2016/11/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5,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2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一一六巷一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仁德路107之71號旁(水廠段555、556-1)
統一編號
037324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