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2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2/22
 
            
            
                
- 違規日期
 
                - 2016/12/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週波爐(E001)作業中產生之廢氣依上開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規定導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處理且該許可證規定該A001防制設備廢氣入口溫度為設計值50度(℃),實際值:20~50度(℃),惟查核時該公司承認未於週波爐收集氣罩後A001防制設備前裝置廢氣入口溫度偵測設備(查時該公司坦承誤裝於A001防制設備後,故偵測結果為A001出口溫度),依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埔前里牛埔東路五六八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埔前里牛埔東路五六八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