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1/03/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3月9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比對貴公司經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105年6月20日府環業字第1050110140號函核准)內容,查貴公司貯存事業廢棄物(包含D-0299廢塑膠混合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R-0202廢塑膠容器、R-1306廢鐵容器 、R-1307廢鋁容器 、C-0202廢液pH值小(等)於2.0 、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D-0499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D-1799廢液閃火點小於60℃、D-2407噴砂廢棄物)之位置與經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而擅自變更廢棄物貯存位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新和路九六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新和路九六之三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