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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25
- 處分日期
- 2023/07/24
- 違規日期
- 2023/05/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來函申請解除列管,本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廢棄物貯存區有廢電線電纜貯存,經龔○○表示貴公司上一次清除廢電線電纜(D-2601)為112年1月10日,清運858.5公斤,交由祥金環保有限公司及遠見綠能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處理,現場廢電線電纜為112年1月10日後產出貯存,另現場有活性碳原料,貴公司人員表示廢活性約4月底、5月初清運交由威翰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惟上述清運之合約皆已逾期未簽訂新合約,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