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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違規日期
- 2023/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50號),並可清除包含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104)惟未核准轉運行為,經本局112年9月15日派員稽查,貴公司112年9月9日以清除機具車號HAB-0082轉運水肥給清除機具車號507-TL,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朝貴一街一六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朝貴一街一六號二樓之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