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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8-050060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違規日期
- 2018/07/0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4日21時52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店外後方之排風設備運作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6.1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晚間第3類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7年6月20日17時前完成改善在案;另於107年7月5日21時45分派員前往複查,於相同地點、時段測量噪音音量為66.7分貝,背景音量為64.5分貝,全頻均能音量已超過與背景音量之合成值65.21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二段一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岡路二段1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