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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文號
40-111-030013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22/03/28
違規日期
2022/03/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處目前設置之甲級廢棄物專責人員簡○○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5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一○○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