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 文號
- 41-106-090012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違規日期
- 2017/08/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1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所於本縣大埔鄉曾文水庫閘控室(N23.25056,E120.53693),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9日派員督察,見閘控室旁放置31桶積水黑色大塑膠桶,其中約10多桶已孳生孑孓,未妥善清理,致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1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中正路一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大埔鄉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於曾文水庫閘控室(N23.25056、E120.53693)
- 統一編號
- 5200043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