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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養鹿場

文號
41-109-050031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0/05/29
違規日期
2020/04/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鹿隻飼養作業,於109年4月17日因未定時清理鹿隻排泄物沉澱池,致該沉澱池內鹿隻排泄物經管道排至場外排水溝,污染水溝致影響環境衛生,經本局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4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武荖坑段七○八、七○九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二段211巷67號(何家鹿場)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