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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違規日期
- 2021/05/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埔心鄉油車村柳橋西路405號,屬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及再利用機構,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顯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制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B890584411000010),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KEJ-8998@HAA-6510)於110年5月5日10時56分至臺中市清水區武秀段1127-1等11筆地號清除營建混合物,惟未依規定於2日內(即110年5月7日10時56分前)將該批營建混合物清除至貴公司所屬再利用機構位址,並遲於第3日(即110年5月8日9時)始收受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油車村柳橋西路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仁美里(座標:24.192282,120.69494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