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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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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5/01
- 違規日期
- 2024/04/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露天燃燒紙張,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磬鴻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許可文號:北市都建字1076122296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裕民六路一二○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承德路7段401巷620弄8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