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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7/20
- 違規日期
- 2022/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12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三、其他審查通過之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查貴公司以111年5月25日台宇字第1110525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申請刪除車號KEJ-5110之車輛,惟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貴公司未待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完成,逕自將車號KEJ-5110之車輛過戶,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興街一八號八樓之一五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興街一八號八樓之一五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