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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福畜牧場

文號
30-108-09001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9/24
違規日期
2019/07/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8,804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貯存槽至調勻槽之廢水輸送管線脫落,廢水無法抽送至調勻槽,而由原水收集溝滿溢至隔鄰農田,致污染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8804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二七九之一、二八○地號福寶村新生路三九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段二七九之一、二八○地號福寶村新生路三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