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4-05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違規日期
- 2024/10/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7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將污泥貯存於進料貯坑,且貯坑廠外鐵捲門無法關閉,致無法密閉收集空氣污染物,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運作,核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嗣後貴公司以113年12月2日萬嘉字第1131202001號函陳述說明當日現場堆置之物料屬於「製程退料」,惟查貴公司並未將製程退料區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顯與操作許可證內容未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1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7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