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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軒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5-108-12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2/20
違規日期
2019/10/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派員前往查察,發現貴公司製造鳳梨酥,自行裝填於鳳梨酥盒塑膠容器,係屬公告應辦理登記責任物,惟經查貴公司自107年1月26日起於國內銷售,至108年9年5日始辦理責任業者登記,貴公司未於首次製造責任物之日起二個月內,依其責任物項目,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暨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淵中里安中路四段二一一巷一○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淵中里安中路四段二一一巷一○五號一樓
統一編號
249024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