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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27
- 處分日期
- 2024/01/19
- 違規日期
- 2021/08/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39,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29**-**號),現場廢水設施運轉中,於放流口(DO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424mg/L(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為1140 mg/L(限值:120 mg/L)、銅3.41mg/L(限值:1.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現場處理設備單元酸化槽(T01-3)量測pH為10.43、10.38、10.37,與許可證登載事項(pH 1~3)不一致,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39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安里俊英街二二四巷二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二二四巷二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