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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總廠

文號
40-109-07003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08
違規日期
2019/09/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違規情形如下:(一) R-0201、D-0299、D-0699、D-0799、D-0801、D-0899、D-0403、D-1801及D-1501等廢棄物貯存區,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4款規定。(二) 砷及其化合物(總砷)(C-0106)、含鎘電池(C-0171)、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方式或危害特性分類貯存,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2款。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8號
統一編號
857662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