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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20026
- 處分日期
- 2024/02/20
- 違規日期
- 2023/1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現場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R-1210)及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R-1209)貯存位置與許可相符,惟現場電爐製鋼過程汙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汙泥(A-7101)使用太空袋放置於(R-1301)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位置不符,該行為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113年4月5日前提出符合現場情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並通過審核,或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並檢附完成改善相關證明文件,提報本局查驗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中華路九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9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