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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順興畜牧場

文號
30-108-04001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27
違規日期
2018/04/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終沉池(T01-5)底部設有PVC管線,以重力流方式將沉澱槽內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