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市
  3. 永軒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永軒企業社

文號
45-108-050001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9/05/01
違規日期
2019/04/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社於本市美城段0898-0001、0898-0003地號堆置大量應回收廢棄物玻璃瓶,廠區堆置量已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已達需申請應回收登記證之標準且未向本局申請回收登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公館鄉石墻村一四鄰石墻三○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美城段0898-0001、0898-0003地號
統一編號
4572909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