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軒企業社
- 文號
- 45-108-050001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違規日期
- 2019/04/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社於本市美城段0898-0001、0898-0003地號堆置大量應回收廢棄物玻璃瓶,廠區堆置量已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已達需申請應回收登記證之標準且未向本局申請回收登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公館鄉石墻村一四鄰石墻三○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美城段0898-0001、0898-0003地號
- 統一編號
- 4572909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