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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弘工程行

文號
21-114-0506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5/20
違規日期
2025/01/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J-3720、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1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一段三一六號三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近龜山運動公園旁
統一編號
42251099
更新時間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