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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鹽埕區公所

文號
42-110-01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1/20
違規日期
2020/12/03
違反法條
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鹽埕區鹽新段40-7地號土地經查獲違規使用除草劑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六號八、九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鹽新段40-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