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6-120016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違規日期
- 2017/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印染整理程序操作中,現場設有熱媒鍋爐、定型機、水洗塔及靜電集塵器各2座,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印染整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五路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五路34號
- 統一編號
- 3453839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