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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20020
- 處分日期
- 2019/12/23
- 違規日期
- 2019/06/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53號),惟查其所有之清除機具(頭車車號:KLB-0512、尾車車號:RB-Y5)清運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 (遞送聯單編號:K720100110800472)之行車軌跡,未抵達再利用機構即刷取廢棄物申報聯單上之條碼,與實際清運情形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一八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18號9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