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5/01
- 違規日期
- 2021/03/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14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專案督察,貴廠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16) 製程區路旁發現有機性污泥(D-0901)、鍋爐氣電共生程序(M15)製程區無機污泥貯存區發現無機污泥(D-0902)及廢保溫棉露天貯存,均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