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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新竹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3-120002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4/12/02
違規日期
2014/09/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九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