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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2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2/23
- 違規日期
- 2018/01/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1月17日至該公司「金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區港墘段727地號等10筆土地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已在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略以):「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孔鳳路一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港墘段一小段727、727-1、727-2、727-3、727-4、727-5、727-6、727-7、727-8、727-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