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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違規日期
- 2019/04/0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后里區牛稠坑段154-82地號(部分)土地由貴公司使用,經本局執行「108年度臺中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應變措施工作計畫」辦理土壤採樣檢測結果,土壤污染物重金屬鎳濃度達12,4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毫克/公斤);重金屬銅濃度達2,1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重金屬鉻濃度達708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毫克/公斤),經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且使用物料含重金屬銅、鉻、及鎳,顯係貴公司於運作過程有污染物洩漏致造成土壤污染,經臺中市政府依土污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以108年4月1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059637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場址污染行為人;公司於運作過程有污染物洩漏致土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應依土污法第41條第3項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七二六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726巷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