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文號
41-106-09033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9/26
違規日期
2017/07/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鯤鯓路147號後方黃金海岸沙灘,發現貴所未妥善管理蚵架暫置區,任蚵架曝曬且夜間遭露天燃燒及地面灰燼逸散,有礙公共衛生,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三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鯤鯓路147號後方黃金海岸沙灘
統一編號
367511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