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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4/01
- 違規日期
- 2021/03/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限改部分:貴公司於110年3月23日宏悅水字第11003001號函檢具「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該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10年4月2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水質項目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國中一路四六巷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國中一路46巷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