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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隆纖維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文號
20-106-09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10
違規日期
2017/02/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桃園廠)從事印染整理程序,原領有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印染整理程序(證號:操證字第H2211-04號),其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5年7月7日止,惟未依規定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向本府申請許可相關文件展延,致前開許可證過期失效,現場視為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春日路一七三三巷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733巷8號
統一編號
0747283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