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文號
20-107-04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4/14
違規日期
2017/11/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6年11月16日4時3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石化三路稽查時,於貴事業部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石化三路上,廠區南側圍牆外;風向:北風),發現有不連續且明顯烷烴類(似瓦斯)刺鼻惡臭,以攜帶式光離子化偵測器(PID)量測可燃性氣體最高濃度為591ppb,嗣進廠查察,發現貴事業部於11月15日上午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9製程)停爐歲修,製程內未氫化油料(BTX)回收至油槽,廢汽油槽(編號:LY229)液位上升,油槽內部上層氣體由頂端呼吸閥排入大氣,且未裝置惡臭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明顯可聞烷烴類(似瓦斯)刺鼻惡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統一編號
8586301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