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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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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40062
- 處分日期
- 2025/04/10
- 違規日期
- 2025/01/27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街○○號經營自助洗衣之商業行為,本局於114年1日27日23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於公告禁止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內民眾使用貴公司所營運之洗衣等相關設備,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二、(三)項:「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餐飲、洗車、洗染(含洗、脫、烘等相關設備)或印刷等商業行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育德里大德街九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大德街9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