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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違規日期
- 2017/01/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R0300722)製程為鋁二級冶煉程序(M01),並於104年1月26日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227-00號),依規定應每二年定期檢測戴奧辛排放一次,是應於106年1月25日前完成戴奧辛定期檢測,且應於檢測後60日內(106年3月26日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檢測報告書,惟貴公司迄今仍未檢測及提出檢測報告書,明顯未依前揭規定執行檢測及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06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4月6日環署空字第0950025387E公告知公告事項:1、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民族路四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民族路四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