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杰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0-120013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違規日期
- 2021/08/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規模屬應設置乙級專責人員,經核定之廢水專責人員張○○現負責辦理環保文件變更與環保顧問公司溝通之環保業務窗口,辦公室位於桃園市蘆竹區大興路220號,未常駐廢水處理廠從事實際操作業務已逾1年,現場未備有請假紀錄或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查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二○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203之1號
- 統一編號
- 5343824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