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鴻隆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鴻隆畜牧場

文號
30-113-10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10/04
違規日期
2024/08/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未能提供110年度及111年度回收出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之校正資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現場有出示112年度回收出流水回收出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之校正資料,視為完成改善,故不另訂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大崙里興酪路三段六四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興酪路三段六四七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