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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6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違規日期
- 2017/03/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今日為主動例行稽查。2.查新禾彩藝公司從事凹版印刷行業,主要生產包裝材料、(含電子包裝),現場稽查時,污染有7色印刷機1台、貼合機1台及製袋機7台、裁切機3台。現場污染操作中。另查現場有使用油墨、硬化劑及機溶劑乙酸乙酯。3.查該公司106年1月及2月有機溶劑購買發票,統計有機溶劑油墨使用量為12.012公噸,應為凹版印刷作業程序(第四批),其應屬環保署公告1-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現場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依法告發。4.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許可證之前,不得進行操作,並會同廠方人員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獅四路八號1、2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獅四路八號1、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