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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19
- 處分日期
- 2020/02/06
- 違規日期
- 2018/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9日至該公司湖口廠(管制編號:J59A1913,工廠登記編號:28525392,廠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14號)督察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形如下:查生產流程中固液分離程序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先經由採樣檢測銦含量,如銦含量較高則返送回銦置換程序重新純提,如銦含量偏低則為廢棄物產出,該返送回銦置換程序重新純提流程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質量平衡圖中,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二二鄰光復南路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