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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5/09
- 違規日期
- 2024/04/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113年1月及3月共2次,將其紡織殘料(R-0802)申報為廢塑膠(R-0201)運至僅具廢塑膠及廢木材再利用機構資格之晉滕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貴廠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規定,將產出之紡織殘料送至領有紡織殘料再利用項目之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榮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榮安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