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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80018
- 處分日期
- 2021/08/10
- 違規日期
- 2021/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桐鋅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310-BV)載運廢棄物(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清除單位(欄位4.)及廢棄物產源(欄位2.)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接受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和興路五二巷七弄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2段與高速公路橋下往三重方向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