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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和服務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08313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21
違規日期
2018/06/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2,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洗手臺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六號七樓之一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生明里黃埔新村西三巷33-7號屋內(竹子腳段0349-0263地號)
統一編號
542337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