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界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2-050003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3/05/13
- 違規日期
- 2013/04/24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2年5月13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貴公司已申報102年4月29日廢水污泥(C-0110)完成廠內再利用之聯單資料(聯單編號:N080985610200006),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二路二七號
- 統一編號
- 8068137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