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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3/04
- 違規日期
- 2021/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市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丙清字第0084號),本局於110年10月27日11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淡水區安子內方向稽查,查獲貴公司所有登錄於許可證內之清運機具(車號:KED-0727、HAA-1252)行經前開路段,惟該清運機具當日並無行車軌跡回傳紀錄,即時追蹤系統未於啟動時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三一四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安子內16-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