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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

文號
40-113-07003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18
違規日期
2024/04/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該系統廢清書填報製程僅產生無機性污泥,採場內半密閉地上貯槽貯存。本日會同該系統代表操作人員至其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查核,係為露天貯存區,現場散置物無標示廢棄物名稱,另有約39袋太空袋盛裝物,有破損或未密封情形,該系統代表操作人員表示袋裝物均為廢水處理污泥,散置物則除廢水處理污泥外,尚有曝氣沉砂池歲修產出之廢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表準第6、第1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二路四五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二路45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