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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金畜牧場

文號
20-110-040002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21/04/21
違規日期
2021/02/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牧場人員從事燃燒病死雞等可燃物質,且未裝設粒狀物收集設備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污染空氣。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香山區內湖里中華路六段三三七巷三一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六段337巷3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