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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興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4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4/08
違規日期
2022/03/15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證號:操證字第H6174-00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應於公告日起90內提報監控連線設施設置計畫書,並於公告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惟貴公司截至111年3月15日,皆未提送監控連線設施設置計畫書及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證號:操證字第H6174-00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應於公告日起90內提報監控連線設施設置計畫書,並於公告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惟貴公司截至111年3月15日,皆未提送監控連線設施設置計畫書及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證號:操證字第H6174-00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應於公告日起90內提報監控連線設施設置計畫書,並於公告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惟貴公司截至111年3月15日,皆未提送監控連線設施設置計畫書及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之二號
統一編號
8062057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