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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15
- 處分日期
- 2022/03/04
- 違規日期
- 2021/09/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30日垃圾收運時,發現貴公司人員載運事業廢棄物至垃圾車傾倒,惟查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工廠登記證(編號:67002243),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第二項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之定義工廠,其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貴公司未經本局同意,即逕行將事業廢棄物傾倒於本局垃圾車。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路六八九巷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2段501巷內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